关于报送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有关情况的通知

药大教工部函〔202314

 

关于报送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有关情况的通知

 

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和学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为做好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各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要开展一次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排查,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重点排查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各院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2. 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送相关部门,牵头部门要联合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逐一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惩处,及时予以办结销号,形成高压态势。对疑难复杂问题要逐件研判、提出处理意见,明确处置时间,防止久拖不决。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书记校长。推动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落实。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人事处、科技处)

3.请各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于2023720日前将《院部师德违规问题排查情况表》(附件1),《职能部门师德违规问题核查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等材料一并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陈静  86185089

 

附件: 1. 院部师德违规问题排查情况表

2. 职能部门师德违规问题核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