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教工部函〔2022〕6号
关于推荐申报
2022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18号)和江苏省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 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名额
今年江苏省共推选2名。我校推荐1人。
四、申报要求
1. 各单位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见,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 精心甄选,严格推选,优中选优。
2. 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 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3. 各单位可推荐1人,请于2022年 5月31日(周二)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2022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江宁校区行政楼7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gzb@cpu.edu.cn。
4. 学校根据有关程序评审公示后,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院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静,86185089。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