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教工部函〔2022〕13号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周”
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打造一流教师队伍和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强化警示教育,经研究决定,将11月28日-12月2日设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加大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问题查处力度,自2019年起,先后分十批曝光了教师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学校整理汇编、印制了《师德失范警示录—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公布典型案例》,请各单位结合《中共中国药科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教书育人第一职责,将师德警示教育纳入常态化师德培育涵养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引导教师进一步理解和准确把握十项准则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相关内容;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和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报备。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