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药大教工部函〔20231

 

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的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寒假教师研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修人员

全体专任教师

二、研修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已于2022年12月8日启动,延续至2023年2月28日,主要内容为“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第二阶段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28日,主要内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等四门课程。

三、研修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专题(www.smartedu.cn),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学习方式与暑期教师研修相同(详见学员操作手册)。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动员组织。各单位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到每位教师,做到应学尽学。

2.做好工作统筹。各单位要将专题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教师培训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推动经验分享与交流,切实提升研修实效。

3.做好宣传总结。各单位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总结,及时梳理专题研修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2023年3月6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附件: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