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监督

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指南


一、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  025-86185089

邮箱:  jsgzb@cpu.edu.cn


二、受理范围: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违反宪法原则和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公安等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以及因个人言行失当引发网络舆情给学校和教师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三)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序良俗,违背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造成不良影响;

(四)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

(五)通过课堂、论坛、讲座、出版物、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六)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七)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给学生造成严重心理影响和精神压力;

(八)对学生实施猥亵、性骚扰;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在师生关系存续期间,与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学生发生恋爱关系等超出师生正常关系;

(九)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学术不端,以及滥用教师职务影响;

(十)在各类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绩效考核、岗位聘用、项目申报、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评优评奖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诬告、陷害、威胁他人的;

(十一)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二)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擅离职守、逃避职责;

(十三)责打、辱骂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十四)教师之间长期闹无原则纠纷矛盾,影响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正常秩序,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十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学校相关机构安排的活动,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教学、科研安排,造成不良影响;

(十六)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利用校名、学校徽标、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七)其他在《中国药科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试行)》《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中涉及、列举的有关违反师德的行为,或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属于师德失范的行为。


三、处理举报的工作流程

受理登记;

被举报教师所在院部初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核查;

学校有权机构出具处理意见。


四、处理举报的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做出判断与处理;

为举报人和证人严格保守秘密,维护举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注意事项

举报一般要实名,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反映情况本人的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写明被反映人有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