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教工部函〔2023〕9号
关于推荐申报
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和江苏省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 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 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 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 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 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名额
今年江苏省可推荐 2 名候选人、2 名候补人选,我校可推荐1人。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 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各单位要以教师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严格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审查。
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申报,请于2023年6月7日(周三)下班前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江宁校区行政楼7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gzb@cpu.edu.cn。
4. 学校根据有关程序评审公示后,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院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静,86185089。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6日